60名!首届“金牌调解员”评选活动开始啦!
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,
他们以情动人,以理服人,
用笑容化解纠纷,
用热情消弥怨恨;
他们为社会和谐挥洒着汗水,
奉献着智慧,
将纠纷消除在萌芽中……
他们,就是平凡但不简单的调解员。
为进一步弘扬调解员的无私奉献精神,充分展示新时代调解员风采,宣传调解员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推进平安桐乡建设中的典型事迹,提升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,桐乡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届“金牌调解员”评选活动。
近年来,我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全市约有2000名调解员分布在基层一线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事迹和人物,他们用热心、耐心和专业知识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。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副主任申险峰介绍:“我们希望通过评选活动,深挖一批在群众中有影响力的‘金牌调解员’,进一步壮大调解队伍,扩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,引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,化解矛盾纠纷‘就近跑一地’。”
据了解,本次评选活动拟表彰金牌调解员60名,获评后,他们将进入《桐乡市调解员人才库》,为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消除在萌芽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保障,为努力建设基础更牢、水平更高、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桐乡助力。
经过公示后,市政法委还将对评选出的“金牌调解员”颁发“桐乡市第一届金牌调解员”奖牌。
哪些人有资格参加评选?
评选程序是什么样的?
01
评选范围及表彰
(一)评选范围
1.人民调解
全市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,有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在评选之列。
2.行政调解
全市行政部门中从事行政调解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,有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在评选之列。
3.司法调解
法院、检察院系统从事司法调解的在职法官、检察官,有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在评选之列。
4.社会力量调解
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其他人员。
(二)表彰
本次活动拟表彰金牌调解员60名,进入《桐乡市调解员人才库》。
02
评选条件
(一)人民调解
1.政治素质高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履行职责,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公平正义,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热心人民调解工作,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声望。
2.业务素质过硬。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,能熟练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,了解调解工作流程和方法,依法开展调解工作,并能独立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。
3.调解效能突出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,身体健康,调解纠纷成功率达95%以上,未出现有责投诉等情况。
4. 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(二)行政调解
1.政治素质高,作风正派、为人公道、联系群众,热爱行政调解工作,具有一定的威望和法律、政策水平,调解成绩突出;
2.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行政调解工作3年以上;
3.主持调处日常矛盾纠纷取得较好效果,具有一定的行政调解工作经验,平均每年主持的规范行政调解不少于10件,调处成功率达95%以上;
4.从事行政调解工作期间,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非正常死亡事件、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事件等影响较大的情形;
5.无被投诉、违纪违法行为。
(三)司法调解
1.政治素质高,作风正派、为人公道、密切联系群众,热爱司法调解工作,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,调解成绩突出;
2.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司法调解工作5年以上;
3.主持案件调处工作成效突出,具有很好的司法调解工作经验,平均每年主持的司法调解成功不少于50件;
4.无被投诉、违纪违法行为。
(四)社会力量
1.政治素养高,作风正派,乐于助人,热心公益,熟悉人民调解工作业务,具备一定的调解工作能力。
2.工作成效突出,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,积极疏导,力排隐患,临危不惧,为防止和减少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、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做出突出贡献者;
3.调解工作质量高,调解纠纷数量多,调解成功率、协议履行率高,当事人认可,群众满意,社会反响好;
4.个人无违法违纪情形。
03
评选方法与步骤
评选活动从7月上旬开始,8月上旬结束,共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(7月6日至7月12日):动员部署阶段。
第二阶段(7月13日至7月19日):报名推荐阶段。
第三阶段(7月20日至8月3日):评审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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